金融与经济学院2025级各位同学:
为构建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与上海财经大学学生沟通的“立交桥”,积极拓展优秀人才培养新渠道,也使浙江学院优秀学生能更多、更直接、更深入地了解、享受上海财经大学一流的本科教育资源,根据学院工作安排,现将金融与经济学院组织落实在2025级学生中开展“赴上海财经大学交流学习”项目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学生人数
3人(投资学、保险学、金融学、经济学四个专业2025级学生统一选拔)。
二、访问学习期限
2026年9月至2027年6月(大二第一学期、第二学期)。
三、报名条件
学生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才具有赴上海财经大学交流学习报名资格: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积极上进,具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养;
2.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2025年秋季入学且在读的全日制一年级本科学生,品德优良,身体健康;
3.遵守学院各项规定,无违纪、违法记录;
4.完成在我院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学习(修读规定的课程或学分),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科目;
5.学习成绩优秀,大一第一学期平均学分绩点达到所在专业前10%以内。
四、选拔流程
选拔分报名、初审、笔试、面试、公示、报送名单等六个阶段。
(一)报名
符合条件的学生,请到教学管理系统上下载《访学申请表》(见附件1),如实填写一式二份后,于4月24日前(工作时间:8:00-11:30,14:00-17:00,节假日除外)交至金融与经济学院办公室29-309崔老师。
(二)初审
金融与经济学院初审报名学生的材料,核实报名资格。
(三)高等数学笔试
1.笔试内容:高等数学(1)。
2.笔试形式:闭卷考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长90分钟。
3.选拔功能:笔试结束后,按成绩排名取前15名进入面试环节;若报名人数未满15人,则全部进入面试。
4.未进入面试的学生直接淘汰,不再参与后续选拔。
(四)评审面试
通过数学笔试进入面试环节的学生,按总成绩排名选出前3名。平均学分绩点、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三项满分均为100分,分别在进入面试的学生范围内独立排名计分,再乘以各自权重后相加,得出总成绩。即:
总成绩 = 平均学分绩点×60% + 笔试排名分×20% + 面试排名分×20%
项目 | 权重 | 计分方式 |
第一学期平均学分绩点 | 60% | 排名赋分(满分100)×60% |
高等数学笔试 | 20% | 排名赋分(满分100)×20% |
综合面试 | 20% | 排名赋分(满分100)×20% |
1.排名计分规则
三个项目均在进入面试的学生范围内独立排名,采用线性排名赋分法,每项满分均为100分,公式如下:
第k名得分 = 满分(100) × (N − k + 1) / N
其中,N为进入面试环节的学生人数,k为个人在该项目中的排名。
同分处理:某环节出现成绩并列时,取并列名次的平均分。例如第2、3名并列,则两人均按第2.5名计分。
2.平均学分绩点(满分100分,权重60%)
以学院教务处提供的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平均学分绩点为准。进入面试的学生按平均学分绩点高低排名,按上述公式计算排名分(满分100分),再乘以60%计入总成绩。
3.高等数学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权重20%)
进入面试的学生,其笔试成绩在面试入围学生范围内重新排名,按上述公式计算排名分(满分100分),再乘以20%计入总成绩。
4.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权重20%)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每人8-10分钟。面试评委由5人组成,评委独立打分后取平均分。进入面试的学生按面试得分高低排名,按上述公式计算排名分(满分100分),再乘以20%计入总成绩。
面试评分维度及权重如下:
评分维度 | 权重 | 考察要点 |
专业知识 | 30% | 学科基础扎实,对专业领域有一定见解 |
语言表达 | 30% | 表达清晰、逻辑性强、普通话流利 |
逻辑思维 | 20% | 分析问题有条理,具备批判性思维 |
仪态仪表 | 10% | 举止得体、精神饱满、自信大方 |
学习动机 | 10% | 访学意愿强烈,有明确的学习规划 |
(五)公示
符合报名条件的同学按评审总成绩排名及选拔入围名单在金融与经济学院网站予以公布。在公示期内,如对成绩排名结果有异议,可向我院纪检工作人员或学校纪委反映。
(六)选拔结果报送学院教务处
公示期满后,将选拔入围名单等相关信息报送学院教务处。
五、时间安排
阶段 | 时间 | 事项 |
报名 | 4月24日17:00前 | 提交《访学申请表》一式二份至29-309,崔老师 |
资格审查 | 4月25日 | 学院审核报名材料,确认笔试名单 |
高数笔试 | 4月28日 | 统一组织闭卷考试,时长90分钟 |
公布面试名单 | 4月30日 | 公布笔试成绩及前15名面试名单 |
综合面试 | 5月8日前 | 结构化面试,每人8-10分钟 |
公示 | 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 | 总成绩排名及入围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 |
报送 | 公示期满后 | 将入围名单报送学院教务处 |
六、学籍管理1.通过考核入选的学生,访学期间学籍不转移。学生访学期间一切费用自理,并应参加必要的大学生商业保险。学生访学期间学费和住宿费按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的标准按时向学院缴纳。
2.通过考核的学生应遵守上海财经大学关于接收我院访学学生的相关规定,并于2026年9月进入上海财经大学相应学院和班级学习。学生访学期间若违反《上海财经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及上海财经大学其他规章制度,将取消学习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3.访学结束将获得上海财经大学教务处出具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在上海财经大学学习获得的学分,可根据《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由我院予以认定并经学院教务处审核和转换。
4.学生交流访学的时间为大二第一学期、第二学期。访学结束,学生继续回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我系专业班级就读。
七、监督保障机制
在实施本方案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结果公示,金融与经济学院和学院纪委、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79-82166388。
八、咨询联系方式
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教务处:28幢121,咨询电话:0579-82166030。
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金融与经济学院:29幢309,咨询电话:0579-82169212。
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金融与经济学院
2026年4月20日
附件1:
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 年度 学期国内访学申请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
| 性 别 |
| 学 号 |
| 照 片 |
出生日期 |
| 健康状况 (有无既往病史) |
| 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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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 级 |
| 民 族 |
| 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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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 联系电话 |
| 家庭 联系电话 |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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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学分绩点 |
| 年级排名/ 学生数 |
| 课程考核 不及格累计门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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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学学校 |
| 访学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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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表现 (担任职务、有何特长、综合测评成绩、其他获奖情况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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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二级学院 审核意见 |
(鉴章) 年 月 日 |
教务处 意 见 |
(鉴章) 年 月 日 |
学 校 意 见 |
(鉴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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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留存教务处,一份留存所在院部。